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据4月25日新华社报道,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下称《电力法》)做出修改:删去第二十五条第三款中的“供电营业机构持《供电营业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领取营业执照,方可营业”。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业内普遍认为,本次对《电力法》的修改仅仅开了个头。从对电力行业的影响来看,此次修改使售电主体入市门槛降低,为进一步推进售电侧改革打下法理基础,与此同时,《电力法》后续修法仍有很大空间。
电力发展成就改革基础
毋庸置疑,中国电力事业取得了辉煌的成绩,其基本原因是国家成功和不断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及电力制度文明的作用,成功推动中国电力工业从计划经济模式向市场经济模式的转型;从经验管理向制度文明转变。这两项工作形成了中国电力事业发展的动力和模式,成就了中国电力事业今天的辉煌。
在改革开放前的1975年,全国装机容量仅为4340万千瓦,发电为1958亿千瓦时,到2013年分别增加了28倍和27倍。2013年,中国发电装机容量首次超越美国位居世界第一,达到12.5亿千瓦。全国火电机组供电标煤耗321克/千瓦时,提前实现国家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目标,煤电机组供电煤耗继续居世界先进水平。
2013年,中国发电量全世界第一,发电量5.3万亿千瓦时,是美国的1.3倍,欧盟的1.8倍。2013年风能发电全世界第一,全国风电新增核准容量2755万千瓦,同比增长10%;新增并网容量1492万千瓦,同比增长约0.6个百分点。
2013年全国风电年上网电量为137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6%。光伏发电全世界第一,全年共新增并网太阳能发电装机1130万千瓦,同比增长953.2%,截至2013年底我国并网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479万千瓦,同比增长335.0%。全年并网太阳能发电量为87亿千瓦时。
此外,中国电力科研在超高压等方面在世界名列前茅。电价水平在煤电占比70%以上、煤矿价格和运输价格上涨十多倍的情况下,电价上涨没有超过一倍,较好地维持了低电价水平。
总而言之,中国电力有效保障和服务了中国社会经济30多年的大发展、大进步,更为重要的是中国电力事业正向发展的良好势头仍在延续。